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
WU ZHONG SHI HONG SI P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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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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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7日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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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根据《“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红寺堡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扎实推进“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的开展,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与红寺堡区河长制办公室联合深入辖区各乡镇开展了一次专项督导检查活动。
专项督导检查由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少青、民行部门负责人金小白与红寺堡区河长办主任张锐、工作人员王志东组成联合督导小组,利用两天半的时间分别对红寺堡区柳泉乡、新庄集乡、大河乡、红寺堡镇及太阳山镇河长办各项工作与“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等方式,深入了解各乡镇在开展河长制工作中的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等,并重点对各乡镇在落实河长办与检察院联合开展的“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问题、采取的措施及目前的困难等进行沟通,听取各乡镇河长办工作人员的汇报及意见、建议。
红寺堡区河长办张锐主任要求,一定要下大力气排查、监控在“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中出现的乱采、乱占、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对于可以立即解决的,快速解决;难以解决的,可以通过向上级河长办移交线索,或移送检察机关协助处理等方式解决。
张少青副检察长强调,检察机关将继续与红寺堡区两级河长办加强沟通,通力合作,结合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公益诉讼、立案监督、督促履职等有效方式,合力解决“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中重点整治的“四乱”问题,力争在此次专项行动中有所作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贡献检察力量。
活动中,督导小组还分别前往红柳沟、兰圈子沟、水套沟、清水河等地,对沟河道内围垦、倾倒垃圾、堆积砂石等突出问题进行实地查看,更加直观、深入地了解和掌握存在的问题。最后,督导小组要求各乡镇对“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再排查、再梳理,完善问题清单,并对问题清单中的问题联合整治、逐一销号。
此次专项督导检查活动,有效推进了“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为下一步工作夯实了基础,提供了有力抓手,同时,也是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在共同推动工作中“双赢、多赢、共赢”的具体体现,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图/文:金小白